关于做好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瑜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4年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武汉市教育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群众性教育科学服务,积极推动新时代武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6月起,组织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职在岗,小学、幼儿园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须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是教育行政及科研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不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在研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凡已在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2024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不支持一题多报。凡在市教育局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项课题。


二、课题申报


(一)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70项,一般课题180项,专项课题70项(“中小学发展素质教育”专项课题30项,“大中小思政一体化”专项课题20项、“生活·实践”专项课题20项)。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3—5年完成,专项课题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请人根据《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自选课题名称,也可自拟确定研究课题(申报专项课题项目须从专项指南中选择)。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附件2)。各区、高校、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合理分配名额,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各区、高校、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至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校内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市级规划课题课题限报10项,“中小学发展素质教育”专项课题限报1项,“大中小思政一体化”专项课题限报2项(参照申报指南)。


市教科规划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教育学院限推荐4(其中专项课题1),其他各单位限推荐2项。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二)各学院于819日前提交申报汇总表《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和电子版,活页电子版以课题代码+申报项目命名,如“(一)1+名称”。


报送材料要求:(1)纸质版《申请书》3份,《活页》4份,申报汇总表1份。(2)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需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一个申请人建一个文件夹)


咨询电话:02784225407

联系人:盛茂 陈杰

电子邮箱:kycsm411@jhun.edu.cn

地址:学校行政楼411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x.docx附件2:(江汉大学)2024年度市教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xlsx附件3.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x.docx附件4.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