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润行动 率先垂范 | 美术学院举办“美育浸润”工作专题会

发布者:汪帆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0

10月12日,美术学院全院大会在学院报告厅举行。本次大会核心议题是深入探讨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美育浸润行动”切实融入学院教育教学全过程。会议强调,要以“五育并举”为工作重心,通过全面提升教师的美育素质与育人能力,进而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和激发其创新创造活力,最终打造出一个昂扬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学院党委书记胡承林表示,美育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艺术教育,更是生活态度的培养,它关乎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形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同样也强调了美育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价值追求。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正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两办美育文件精神为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将“浸润”确立作为美育工作路径,彰显美育潜移默化浸润心灵的独特育人价值,也遵循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的特殊教育规律。

会上,胡书记介绍学院美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学院将通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活动师资培训、评价体系等多方面改革,实现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有机结合。胡书记指出,《通知》所提出的工作举措落地且得力,均有操作性强的具体抓手,如“遴选征集跨学科、各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中的“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检测,提升教学与专业能力”;社会美育资源整合行动中的“搭建平台引导学生走进艺术场馆”等。这些行动举措,能够确保美育工作有导向、有目标,能落地、能见效。

会后,学院各系部组织交流座谈,进一步探讨美育浸润内涵,明确美育浸润的对象不只是学生,还包括教师和学院,“浸润行动”兼具学术创新价值与实践跨越意义,而要真正实现浸润学生与学院的目标,教师须率先垂范。以美育人先育己,浸润教师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