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美术学院宪法知识学习讲座

发布者:张毅发布时间:2016-12-04浏览次数:2044

2016年美术学院宪法知识学习讲座

124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在这宪法日来临之际,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大学生学法维权意识,在校园中营造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主动学法、用法的学习氛围。我院于12月1日下午六点半在J11c106室开展了宪法知识学习讲座,我院16级辅导员冯禄老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15、16级同学积极参与。

冯禄老师主要从我国宪法的历史以及我国宪法日确定的目的和深远意义等方面讲述了我国宪法的相关知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决定》规定要将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既符合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又具有付诸实施的行动可行性。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4日正式实施,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作为当代大学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构建文明秩序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

通过此次宪法学习讲座活动,同学们深刻地理解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政治决心的一个展示,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上是严肃真诚且坚定的。可以说,此次讲座很好的弘扬了法治精神,发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

美术学院新宣部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