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江校学〔2024〕16号)《美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自评并提供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美术学院2025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如下,现按照学校要求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11日—9月13日。公示期内对综测成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说清具体真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并回复。
邮箱:shenyanyan_198@163.com
电话:027-84227327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