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教学实习
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升学生实践学习效果。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教学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2022学年度参加指导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我校实习指导教师和参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实习学生。
二、推荐指标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优指标:不超过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人数的10%;优秀实习生推优指标:不超过参加实习学生人数的20%。
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条件
1.遵守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2.对实习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意识强,有完整的教学实习方案。重视教学改革,实习效果好,所带的实习学生受到实习基地的好评。
3.能够出色完成实习教学任务。能够精心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受到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4.在本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方面做出了成绩。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由各学院提名,广泛征求实习生的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填写《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优秀实习生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报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表彰。
奖励
凡评选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评选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评选,并于2022年9月1日前将填写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优秀实习生汇总表》(纸质档、电子档),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管理科。
特别说明: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实习疫情管控措施,直接影响了我校校外实习工作的开展,各学院适时调整了教学实习计划,为了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质量,教学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将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通报。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可复印)
2. 优秀实习生汇总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