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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美术学院接收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方案

时间:2025-09-23浏览:17

一、接收推免生招生方案

(一)专业方向

招生一级学科为1356美术与书法,下设4个专业方向,各方向均接收推免生,具体如下:

      绘画创作:聚焦油画、水彩画语言体系探索,深耕主题性创作实践,追踪当代油画与水彩画发展脉络及学术前沿,培养兼具独立艺术创作能力、系统理论素养与创新思维的专业人才。

      中国画创作:涵盖人物、山水、花鸟等经典创作方向,以传统笔墨技法传承为根基,注重传统美学精神与当代艺术语境、创新实践的结合,培育懂传统且具时代性的中国画专业创作者。

      城市公共艺术:聚焦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介入与价值营造,涵盖雕塑、壁画、装置艺术等多元表现形式,研究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空间功能、公众审美间的关联,培养具备公共艺术策划、创作及落地实施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美术展览策划:围绕美术展览全流程运作展开研究,包括策展理念提炼、展品遴选与脉络梳理、空间叙事设计、宣传推广及公共教育活动策划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培育具备专业策展能力、艺术鉴赏力与文化传播意识的策展人才。

(二)接收名额

依据《江汉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结合专业发展需求、师资力量确定接收名额。1356美术与书法学科推免生接收名额上限为11人。未完成的接收计划名额统一由学校收回,纳入当年公开招考指标。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5、本科阶段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创作类作品、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接到学校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试,具体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短信通知考生。

复试方式:线上面试。

复试资格确认: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江汉大学美术学院相关专业方向志愿(每人限报1个专业方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扫描件材料,包括: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截图、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推荐学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学术成果证明(论文、专著、作品集等)、竞赛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承诺材料真实有效);代表性作品5-10件(含创作简要说明,打印件需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绘画、雕塑类作品还需提供高清照片)。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取专业复试考核专家组评分的平均值,具体构成及评分标准如下:

专业基础理论(20分)

考核维度: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

考核目的:全面考查考生对中西方美术理论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专业领域的认知深度。

作品评审(45分)

作品集评分(40分):从主题立意、创作技法、艺术创新、风格特色四个维度评分。

作品阐述及答辩评分(5分):导师抽取考生作品集中的一幅作品,考生需阐述该作品创作构思的可行性、学术研究思路的创新性,专家根据考生表述考查其构思质量、研究潜力、答辩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15分)

考核维度:思想品德、沟通协作、职业规划。

考核目的:综合评价考生道德素养、团队协作能力及未来职业发展规划。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

考核维度: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跨文化交流适应能力。

考核目的:旨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力理解以及口头表达的实际水平,衡量考生综合素质在涉外交流方面的表现。

特殊学术专长加分(满分10分,超额不累加)

按学科竞赛类、学术成果类、科研与创作成果类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累计;同一类别多项成果仅取最高分项,具体标准如下:

学科竞赛类(参照美术学院竞赛分级标准):A+类赛事作品入选或获奖加10分;A类赛事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B类赛事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其他列入《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的赛事,按对应等级参照上述标准加分。

竞赛名称

学院分级

全国美术作品展

A+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

A+

全省美术作品展

A

国家文联、教育部、文旅部、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一般画展与比赛

A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B

各省级文联、教育厅、文旅厅、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一般画展与比赛

B

1:美术学院竞赛分级标准

学术成果类:核心期刊论文/个人专著加10分;省级期刊论文/合著专著(主要作者)加6分;个人作品集(正式出版)加5分。

科研与创作成果类: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加8分;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取得成果加5分;其他经专家审核小组认定的重要成果加2-4分。

(三)复试纪律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记录、评分表由所有考官签字后存档;考生严禁携带违规资料或由他人代考,违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拟录取规则

拟录取规则:学院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方向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作品评审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诉渠道及监督方式

(一)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院官网研究生工作栏目开辟“推免工作”专栏,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招生方案、复试工作细则、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综合分计算结果及各单项得分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及综合分相关信息公示不少于3天,确保工作全程公开透明。

(二)申诉渠道

咨询与申诉电话:027-84227327。

申诉流程: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交申诉材料,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需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书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三)监督机制

全程监督: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核查材料审核的严谨性、复试考核的公平性、成绩核算的准确性;主动接受校纪委的校级监督,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回避制度: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者需提前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报备。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考生未报备且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录取资格。

责任追究:对在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环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接收名额。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江汉大学校级相关规定执行;由美术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编辑: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