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手写板、绘图笔与数据线逐一编号,一一对应(以下提及的“手写板”皆为手写板、绘图笔和数据线套装)。 二. 如上课班级需使用手写板,则应在上课前由任课老师来实验室统一借出并做好登记。 三. 学生使用前,在任课老师处填写《学生领用登记表》,并按登记号码领用手写板。在正式上课前应检查手写板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上报任课老师。 四. 上课前,由任课老师强调手写板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学生手写板 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在《学生领用登记表》上填写损坏记录。待确认所有手写板无故障或损坏后,方可开课。如因任课老师没有强调或没有认真填写损坏记录而造成纠纷的,则该任课老师参照《江汉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 下课前,由任课老师按照《学生领用登记表》所载,逐一检查回收手写板。如有损坏则应责令当事人填写情况说明,并照价赔偿(如无法当时赔偿,则将当事人带到实验办处理)。 六. 下课后,由任课老师来实验室统一归还手写板并填写归还记录。如有故障或损坏,则应同时提供当事人填写的情况说明,以及赔偿款(如无赔偿款,则应将当事人带到实验办处理)。 七. 由实验员清点手写板数量,如与借出前有出入,且任课老师又无法说明情况者,则由该任课老师参照《江汉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八.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