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的“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环境”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学校特开展“周末清洁家园进校园”活动,为将此活动落在实处,学院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注:以上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各系主任作为负责人,再各指派一人作为值班教师,负责本系的清洁卫生。各办主任作为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并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办公室、教室、画室、琴房以及实验室内地上无垃圾积尘,教室通风、采光良好。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
3、办公室内所有家俱、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不乱堆乱放,不乱仍乱抛。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
4、会议室、办公室、值班室、接待室有禁烟标志和措施,公用茶具应有消毒设施或使用一次性茶杯。
5、学院门前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公用的卫生、洗刷间管理规范,保持清洁。
6、各系负责人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7、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学院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8、学院师生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学院环境的清洁。
江汉大学艺术学院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