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艺术学院领导: 当事人:曹丽
你们好!
怀着激动的心情在给你们写这封信,表扬你校视觉传达专业的学生鲍宇,那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同时也对江汉大学能培养出这样品格的学生感到自豪和骄傲,现将事情的经过提供给你们,望学校予以表扬,并将这种精神在你校传承和延续。
2011年11月的一天,鲍宇的母亲在牡丹江市的银行给鲍宇汇生活费,存入500元人民币,当天我们业务量较多,前柜台操作的业务量较大,误将500元人民币当做1000元存入鲍宇账户,待鲍宇的母亲离开银行后,我行柜员在核对现金的时候才发现给鲍宇的账户多存了500元,当时就联系存款单上的预留电话,对方没有接听,后来知道鲍宇的母亲在存款单上预留的电话是学生本人的,当时鲍宇在上课没有接听,我行柜员在事实很清楚的情形下垫付了500元款项,中午时候鲍宇回的电话,当我们把事情的经过和鲍宇同学说明的时候,她说待核实之后给我们答复,之后回电话如果情况属实,待假期回家乡后把多存的款项送到银行,我们的前台柜员以为是托词,对多存的款项已经不抱希望,事情就这样搁置下来了。
2012年1月中旬,鲍宇同学来到我行,核实了具体的情况和细节,把500元人民币返还给我行柜员。
500元人民币,对于工作的成年人来说,不多;对于一个求学的学生来说,不少。最主要的,我们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无价的,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在90后的大学生身上,看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希望和未来,衷心感谢鲍宇同学,衷心感谢江汉大学!
支行副行长:周星彤
201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