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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美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6-09-20浏览: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1号)及《江汉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江校研202523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质高效原则。

(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原则。做好接收推免生安全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强化接收推免生过程管理,确保综合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的考核,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估

二、招生专业方向及接收名额

(一)招生专业方向

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特色,设置以下招生专业方向,各方向均接收推免生:

一级学科:1356美术与书法

绘画创作:聚焦油画、水彩画语言体系探索,深耕主题性创作实践,追踪当代油画与水彩画发展脉络及学术前沿,培养兼具独立艺术创作能力、系统理论素养与创新思维的专业人才。

中国画创作:涵盖人物、山水、花鸟等经典创作方向,以传统笔墨技法传承为根基,注重传统美学精神与当代艺术语境、创新实践的结合,培育懂传统且具有时代性的中国画专业创作者。

城市公共艺术:聚焦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介入与价值营造,涵盖雕塑、壁画、陶艺、装置艺术等多元表现形式,研究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空间功能、公众审美间的关联,培养具备公共艺术策划、创作及落地实施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美术教育实践:秉持实践导向、研用结合核心培养理念,紧扣新时代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国家战略及区域美术教育发展需求,培养恪守师德规范、厚植育人情怀,兼具扎实美术教育理论素养、现代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系统教研创新能力与规范学术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高层次美术教育专门人才。

美术展览策划:围绕美术展览全流程运作展开研究,包括策展理念提炼、展品遴选与脉络梳理、空间叙事设计、宣传推广及公共教育活动策划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培育具备专业策展能力、艺术鉴赏力与文化传播意识的策展人才。

(二)接收名额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1号)及《江汉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江校研202523等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发展需求、师资力量确定接收名额。未完成的接收计划名额统一由学校收回,纳入当年公开招考指标。

、组织领导

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承林

副组长:肖强马杰

工作组成员:曾勤钢、汪帆、马生松

专业考核专家成员:马杰彭燃陈时彭晓辉、李纯

四、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4.本科阶段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创作类作品、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在学院官网开辟 “接收推免生工作专栏”,公布以下信息:

接收推免生招生方案(含专业方向、接收名额、申请条件);

工作细则(含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申诉渠道及监督方式。

(二)志愿填报与材料审核

志愿填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江汉大学美术学院相关专业方向志愿,每人限报 1 个专业方向。

材料提交:考生需在接到面试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 + 电子版扫描件):

1.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截图、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

2.推荐学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学术成果证明(论文、专著、作品集等)、竞赛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

5.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6.代表性作品 5-10 件(含创作简要说明,打印件需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绘画、雕塑类作品还需提供高清照片)。

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照接收条件进行初审,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考生资格;工作小组对学术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形成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面试通知,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

(三)面试组织

面试时间:接到学校面试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短信通知考生。

面试方式:线上面试

面试内容(总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

专业基础理论(20 分):考核维度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全面考查考生对中西方美术理论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专业领域的认知深度。

作品评审(45 分):其中作品集评分(40 分)从主题立意、创作技法、艺术创新、风格特色四个维度评分作品阐述及答辩评分(5 分)专家抽取考生作品集中的一幅作品,考生需阐述该作品创作构思的可行性、学术研究思路的创新性,专家根据考生表述考查其构思质量、研究潜力、答辩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15 分):考核维度为思想品德、沟通协作、职业规划,综合评价考生道德素养、团队协作能力及未来职业发展规划。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 分):考核维度为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跨文化交流适应能力,旨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力理解以及口头表达的实际水平,衡量考生综合素质在涉外交流方面的表现。

特殊学术专长(10 分,超额不累加):按学科竞赛类、学术成果类、科研与创作成果类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累计;同一类别多项成果仅取最高分项。

面试纪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记录、评分表由所有考官签字后存档;考生严禁携带违规资料或由他人代考,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贯穿综合考核全过程,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表》及面试交流进行考查。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倾向、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学术诚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与公示

学院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方向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作品评审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 12 小时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 7,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专业、成绩、拟录取专业方向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书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五)备案与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提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教育部备案。备案通过后,正式列入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管理与监督

(一)全程监督

学院领导小组对接收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核查材料审核的严谨性、面试考核的公平性、成绩核算的准确性;主动接受校纪委的校级监督,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二)回避制度

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者需提前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报备。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考生未报备且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信息公开与申诉

学院官网专栏及时更新工作进展及各类名单,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公开咨询与申诉电话(027-84227489),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交申诉材料,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在 1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书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责任追究

对在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环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接收名额。

)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美术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汪老师 027-8422748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江汉大学校级相关规定执行;由美术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考生端远程面试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