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自评并提供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美术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智育*70%+德育*10%+体育*5%+美育*5%+劳育*5%+智育成绩附加项目成绩)如下,现按照学校要求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22日—9月2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并回复。
反馈电话:027-84227327;
反馈邮箱:348686570@qq.com。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