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柳国良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857

  1. 检测范围

    1、所有参加答辩毕业生(含双学位)全部查重

    二、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25﹪

通过检测

B

25﹪<R≤45﹪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45﹪

疑似有较严重、严重抄袭行为

说明: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他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25﹪以下(含25﹪)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

2.文字复制比在25﹪~45﹪之间的学生(B类),疑似有抄袭行为。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参加“中国知网”重新检测后,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文字复制比在45﹪以上的学生(C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合理引用,无严重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论文必须经过二次检测,通过后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4.学院推荐参加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18%。

四、检测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参加检测仅只能提交一次论文稿,必须提交答辩前最后一稿word档,不能提交与其论文不相关的材料及图片文件

2、请各班级于4月21日将论文最后一稿Word档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教务办,Word命名格式为“姓名_学号_题目”,务必注意是下划线的格式命名。

  

美术学院

2019410